行業資訊
高標準農田建設的資金來源有哪些?
高標準農田建設資金采取多元化投入機制,主要涵蓋中央財政、地方配套、社會資本及市場化融資等渠道,具體來源如下:
一、中央財政資金
中央預算內投資
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統籌安排,重點支持糧食主產區、整區域推進試點地區的高標準農田建設,2023年中央財政畝均補助標準提高至2000元以上,東北地區及糧食主產區新建項目補助達2400元/畝。資金分配依據糧食產量、任務完成質量、財政困難程度等因素,通過因素法測算,確保重點區域優先保障。
中央財政農田建設補助資金
通過一般公共預算安排,覆蓋田塊整治、土壤改良、灌溉排水等核心建設內容,2024年中央財政對高標準農田建設投入超3000億元。資金使用嚴格限定于公益性工程,如勘測設計、監理檢測等費用占比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%(小型項目)或1%(大型項目)。
二、地方財政資金
省級財政配套
各省根據中央要求落實配套資金,如江蘇省對高標準農田每畝省級補助1200元,市級再配套2000元;安徽省省級財政畝均補助625元,市縣兜底落實建設任務。部分省份設立專項獎勵資金,如內蒙古每年安排2000萬元獎勵建設成效顯著的旗縣。
市縣財政統籌
地方政府通過財政預算、土地出讓收入等渠道籌措資金,如湖南省將高標準農田納入土地出讓收入重點支持范圍,省級財政專項投入達19億元。
三、專項債券與政策性融資
地方政府專項債
地方政府通過發行專項債券支持高標準農田建設,如江蘇省江陰市徐霞客鎮通過專項債融資1.5億元。
政策性銀行貸款
農發行、國開行等機構提供長期低息貸款,支持社會資本參與建設。例如,湖南省通過“投貸聯動”模式吸引社會資本5000余萬元。
四、社會資本參與
企業及新型經營主體投資
鼓勵農業企業、合作社、家庭農場等通過自籌資金或聯合體形式參與建設,如內蒙古磴口縣吸引社會資本9830萬元,占總投資的27.6%。部分項目采用“主體自籌+財政補助”模式,如永州市冷水灘區通過村集體流轉土地后引入社會資本。
市場化運營收益反哺
通過新增耕地指標交易、土地租金溢價、農旅融合等途徑獲取收益,反哺高標準農田管護。例如,內蒙古明確新增耕地收益優先用于建設再投入。
五、其他資金整合
涉農資金統籌整合
整合農業綜合開發、土地整治、水利建設等項目資金,建立統一“資金池”。如湖北省將發改、財政、國土等部門資金集中使用。
土地相關收益
土地出讓收入、新增耕地指標交易收益等納入資金來源。安徽省規定市縣可通過土地出讓收入支持高標準農田建設。
國際援助與捐贈
部分項目接受國際組織或社會捐贈資金支持,但占比相對較小。
資金使用特點與趨勢
差異化補助:對糧食主產區、脫貧縣等傾斜支持,如中央財政對東北地區畝均補助高于其他地區。績效掛鉤:資金分配與項目驗收質量、管護成效等績效指標綁定,避免資金濫用。長效管護機制:通過管護基金、保險試點等方式保障后期運維,如內蒙古探索“工程終身負責制”。
總結
高標準農田建設資金以中央和地方財政為主導,通過專項債、政策性金融、社會資本等多元渠道補充,同時整合涉農資金并創新收益反哺機制,形成“財政引導、市場運作、社會參與”的可持續投入模式。未來將進一步優化資金分配機制,強化績效管理,推動耕地質量與糧食產能雙提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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